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> 今日要闻 >> 正文
严打“老鼠仓”引发恐慌性杀跌
源自:股天下 时间:2008-8-27 7:21:00
在8月25日开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,首次审议了刑法修正案(七)草案。草案对金融从业人员的“老鼠仓”行为作出了具体处罚规定。其中,情节特别严重的,将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。

  严打“老鼠仓”长期利好

  笔者认为,草案对金融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明确具体处罚措施的举措,充分体现了法律在规范市场行为中的重要性。随着近年来证券市场的活跃,内幕交易以及“老鼠仓”行为也十分猖獗,尤其是在基金行业内多次出现的“老鼠仓”行为,不仅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,更打击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,这也是去年10月份以来A股市场一直“跌跌不休”的重要因素之一。缺乏“三公”的证券市场,不可能提升投资者的信心;缺乏投资者参与的市场也必将变成死水一潭。

  净化市场利于提升信心

  在此之前,原有法律对国内证券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约束比较泛泛,既不明确,也不细化,因此很难成为制裁违法违规者的依据,不足以威摄那些利用信息优势或资金优势达到非法牟利的行为。而此次修正案一旦通过,将加大证券业的违法违规成本,从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。“老鼠仓”行为没有了,内幕信息泄露行为没有了,市场在法律的监督下得到净化,使每个投资者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资,自然会大大提升投资者的信心。

  “老鼠仓”改道短期利空

  但是,由于此前在A股市场确实有大量的机构“老鼠仓”存在,因此就短期而言,草案的通过可能会加大部分机构的恐慌,导致部分拥有“老鼠仓”的机构在新法出台前快速变现出局,或改弦更张,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新法的规定。而这一行为将直接导致部分机构重仓股的短期下跌,并有可能在目前本已羸弱的市场中放大利空效应,带动短期市场的暴跌。最近,基金重仓的二、三线股票纷纷出现破位下行,一方面是受到诸多市场本身的不确定因素存在所累,另一方面也是部分短期利空效应被急剧放大所致。
某基金跳楼价出货遭质疑 利益输送还是乌龙指 (11-21)
A股已不能看技术面!政府要拿出超常勇气 (11-21)
大盘落地只为“加油”?私募称等的是危险信号 (11-21)
燃油税不改高速路收费 发改委称只是研究 (11-21)
[ 郑重声明 ][ 查看评论 ][ 打印本页 ][ 关闭窗口 ]
郑重声明: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股天下网站无关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本文不作为投资的依据,仅供参考,据此入市,风险自担。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,并不意味着股天下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。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。关闭
[更多]   | 个股推荐
[更多]   | 机构论市
[更多]   | 要闻排行
[更多]   | 社情八卦